东方钽业: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06-30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7-037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6 月 19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6 月 29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实出席会议董事 9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
申请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确保各项生产经营目标完成,公司拟适时向中国
进出口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5 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品种为成套和
高技术含量产品出口卖方信贷贷款,币种为人民币,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自
签订贷款合同之日起计算),具体事宜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