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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钽业: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2018-11-13  

						         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8 年 11
月 9 日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我们参加了这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资产置换及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一)事前认可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钽业”)
拟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购买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所持西北
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 2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
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拟提交公司董事
会予以审议的议案,已于董事会会议召开前获得并予以审阅。我们经
审阅本次交易的议案及其他相关材料,在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对
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项下的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中色
(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
会审议涉及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可
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
资产质量和规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
布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方案合理、切实可行,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
利益。
       综上所述,我们对公司本次交易的相关内容表示认可,并且同意
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钽业”)
拟通过资产置换的方式购买中色(宁夏)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色东方”或“交易对方”)所持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材院”)28%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
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本
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前,已经
我们事前认可。
       2、本次交易方案以及公司与中色东方签署的《资产置换协议》
及《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备可操作
性。
       3、本次交易的置入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规划、建设
施工等有关报批事项,但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交易对方合法拥有置入资产的完整所有权,置入资产不存在
权属纠纷,未设置任何质押或其他权利限制,不存在限制或禁止转让
的情形。西材院为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
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5、本次交易选聘的评估机构的程序合法合规,中通诚资产评估
有限公司是具有证券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具有胜任能力。中通诚资
产评估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及交易对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具有独
立性。本次评估假设及结论合理。
    6、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
等方面继续保持独立。
    7、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和可
持续发展能力,有利于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和提升公司市场竞争力。
    8、本次交易中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为中色东方,因此本次交易
构成关联交易。相关议案经过我们事前审核后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并在关联董事钟景明、李春光、陈林、尹文新、赵文通、姜滨回
避表决的情形下,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9、公司此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时,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截至目前的审
议和披露的有关事项的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董事:何雁明、李耀忠、王凡
                                 2018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