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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钽业:关于资产置换交割完成的公告2018-12-04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8-072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置换交割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资产置换交易概述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18 年 11
月 9 日召开的七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 2018 年 11 月 28 日召开的公
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资产置
换及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拟签署<资产置换
协议>的议案》及《关于公司拟签署<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议案》。
    根据议案及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中色(宁夏)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色东方”)进行交易如下:以公司
所属的钛材分公司、光伏材料分公司、研磨材料分公司、能源材料分
公司以及位于大武口区工业园区的相关公辅设施等相关资产及负债
(以下简称“置出资产”),与中色东方所持有的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
究院宁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材院”)28%的股权二者中的等值部
分进行置换。不足部分,由中色东方向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差额部分。
    根据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通评报字[2018]12145 号、
中通评报字[2018]12153 号《资产评估报告》,截至 2018 年 2 月 28
日,本公司置出资产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58,853.41 万元,拟置入的
西材院 28%股权评估价值为 53,356.35 万元,差额部分 5,497.06 万
元由中色东方以现金的方式向本公司支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3 日、2018 年 11 月 23 日、
2018 年 11 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
国证券报》分别披露的《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一次董事
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63 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公司资产置换及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更新后)》
(公告编号:2018-066 号)、《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71 号)。
    二、资产交割情况
    经双方确定,资产交割日为 2018 年 11 月 30 日。截止交割日,
交易双方完成如下工作:
    1、公司将置出资产作为出资分别注入新设立的四个全资子公司
(宁夏中色金航钛业有限公司、宁夏中色金辉新能源有限公司、宁夏
中色金逸光伏材料有限公司和宁夏中色金锐研磨材料有限公司),
2018 年 11 月 30 日,上述置出资产对应子公司 100%的股权已交割至
中色东方名下,已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18 年 11 月 30 日,西材院 28%股权已交割至公司名下,已
办理完毕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交易双方对前述置出及置入资产的交割事宜确认无误。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2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