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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钽业: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2019-01-29  

						    证券代码:000962      证券简称:东方钽业      公告编号:2019-002 号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 8 人,实出席会议董事 8 人。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
    一、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陈林先生辞
去公司相关职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陈林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陈林先生因工
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陈林
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陈林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
董事会时生效。
    陈林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极
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陈林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丁华南
先生担任公司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经公司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丁华南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方能成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
自该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
董事对该提名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三、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焦红忠先生
辞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副总经理焦红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焦红忠
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焦红忠先生辞职后不
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焦红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
达董事会时生效。
    焦红忠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发展发挥了积
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焦红忠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四、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王战宏
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拟
聘任王战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历附后),任期自 2019 年 1 月 28
日至 2020 年 5 月 25 日。
    五、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19 年 1 月 29 日,
公司 2019-003 号公告。
    特此公告。


                                  宁夏东方钽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 月 29 日
附:个人简历
    丁华南先生,汉族,1965 年 6 月出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正高职
高级工程师。1987 年毕业于宁夏大学物理系,同年分配至宁夏泾源一中工
作,1990 年进入宁夏星日电子股份公司工作。
    历任宁夏星日电子股份公司技术员、生产部副主任、主任,副总经理,
宁夏东方特种材料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宁夏东方有
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特种材料分公司总经理,党总支部书记,中色(宁夏)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多次荣获中色(宁夏)
东方集团有限公司先进管理工作者,先进科技工作者、优秀干部等荣誉称
号。荣获石嘴山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获宁夏自治区和石嘴山市科技进步奖
多项。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王战宏先生,汉族,1968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正高职
高级工程师。1990 年本科毕业于中南大学粉末冶金专业,2007 年获得北京
科技大学材料学工学硕士学位。
    历任宁夏有色金属研究所铍材研究室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高级工程师、铍材研究室主任助理、副主任、铍
材研究所所长、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纪委书记、
西北稀有金属材料研究院宁夏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全国五一
劳动奖章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多次荣获省部级科技进
步奖、优秀科技管理干部等称号。
    现未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部门的处罚和证券
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