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15天保01”2017年付息公告2017-07-15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7-37
债券代码:112256 债券简称:15 天保 01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15 天保 01”2017 年付息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20日,
凡在2017年7月20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
本次派发的利息;2017年7月2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
本次派发的利息。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7
月21日发行的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
期)(简称“15天保01”、“本期债券”、债券代码112256)至
2017年7月20日将期满2年。根据本公司“15天保01”《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的规
定,在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
(第一期)
3.债券简称:15天保01
4.债券代码:112256
5.发行总额:8亿元
6.债券期限:3+2年
7.债券利率:票面利率4.5%,2015年7月21日至2018年7月
20日,票面利率为4.5%;2018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0日,票面利
率为4.5%+上调基点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7月21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
日
9.付息日:2016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7月21日为上一计息年
度的付息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
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7月2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10.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2015年8月21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交易
1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17年7月21日
二、本次付息方案
按照《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票面利率公告》,“15天保01”的票面利率为4.5%,每手“15
天保01”(面值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5.00元(含税。扣
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6.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和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
发利息为40.50元)
三、付息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为2017年7月20日;
2.除息日为2017年7月21日;
3.付息日为2017年7月21日。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2017年7月20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全体“15天保01”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五、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
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
账户,则后续付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
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
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
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
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
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
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
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和RQFII)债券持有者
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
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1号楼
邮编:300300
联系人:秦峰
咨询电话:022-8486 6617
传真:022-8486 6667
八、相关机构
1.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81号华贸中心德意志银行大
厦22层
联系人:辛志军 汤楠
联系电话:010-59026635 59026650
传真:010-59026602
2.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赖兴文
邮政编码:518000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