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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保基建: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17-11-22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7-66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本公司已于2017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公司

《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17-63)。本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

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

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现发布

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17年11月10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1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年11月27日(周一)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7年11月26日下午15:00至

2017年11月27日下午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

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7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7年11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

公司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
    1.审议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

容请参见公司2017年11月1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披露的《七届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巨潮资讯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

    3.特别强调事项

    因修改公司章程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表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与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

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

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

                                    3
附件二)。

    (3)异地股东可持上述证件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7年11月23日、2017年11月24日(星期四、星

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5:30

    3.登记地点: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公司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西五道35号汇津广场一号楼六楼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

件原件到场。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2-84866617

   (2)联系传真:022-84866667(自动)

   (3)联 系 人:秦峰、侯丽敏

    6.其他事项:参会股东食宿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六、投票规则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表决结果以

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七、备查文件及备置地点

    1.备查文件

                                4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5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

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

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65

    2.投票简称:天保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

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1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开 始 投 票 的 时 间 为 2017 年 11 月 26 日 下 午

15:00,网络投票结束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

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

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 体 的 身 份 认 证 流 程 可 登 录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6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




                                7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

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如委托人未

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决定进行表决。委

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股票帐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名(个人股东须签名、法人股东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

人公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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