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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保基建: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8-10-31  

						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8-38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房地产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

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保福源”),拟向华鑫

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申请人民币 8 亿元

的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为 2 年,贷款利率为 7.99%。该笔贷款主

要用于天津生态城住宅项目建设使用。天保福源拟以其持有的天

津生态城住宅项目土地使用权及在建工程、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

滨海开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海开元”)拟以其

持有的天保金海岸 03-22 号地块(F 地块)住宅项目土地使用权

为天保福源本次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拟为天保福源

本次信托贷款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信托贷款提供担保

的议案》。

    本次担保事项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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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天津天保福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7 年 3 月 17 日

    (三)注册资本:12 亿元人民币

    (四)注册地点: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 126 号动漫大厦 C 区

一层 C3 区(TG 第 195 号)

    (五)法定代表人:赵明

    (六)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中介服务;物

业管理服务等

    (七)股权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天津天保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 100%股权

    (八)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2018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2017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2,176,230,484.46             2,074,190,249.10

  负债总额                  1,014,955,413.21             1,201,976,518.20

 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14,955,413.21             1,201,976,518.20

    净资产                  1,161,275,071.25               872,213,730.90

                 2018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17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16,759,879.54               -37,045,4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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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润总额             -15,134,879.54       -37,045,410.14

   净利润              -10,938,659.65       -27,786,269.10


    (九)被担保方天保福源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相关协议主要内容

    天保福源拟就本次信托贷款申请事项与华鑫信托签署《信托

贷款合同》,向其申请人民币 8 亿元的信托贷款,贷款期限为 2

年,贷款利率为 7.99%。该笔贷款主要用于天津滨海新区生态城

住宅项目建设使用。

    为确保上述合同的履行,天保福源拟与华鑫信托签署《抵押

合同》,以其持有的天津生态城临海新城 05-01-07 项目土地及

在建工程为其本次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全资子公司滨海开元拟与华鑫信托签署《抵押合同》,

以其持有的天保金海岸 03-22 号地块(F 地块)住宅项目土地使

用权为天保福源本次信托贷款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拟与华鑫信托签署《保证合同》,为天保福源本次信托

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方式为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

为人民币 8 亿元,保证期间为信托贷款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保证范围为信托贷款主合同项下的主债

务,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支付的全部债务金额、违

约金、赔偿金等;主合同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

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债权人为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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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的,

担保范围为债权人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

失)、债务人应承担的全部责任及后果。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支持子公司项目开发,有利于筹措资金,促进

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担保对象天保福源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拥有完全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范围内,其拥有的土地开发项目计容建筑面积约 12.7 万平

方米,位于天津生态城核心区,现已处于开发中,未来有较好的

偿债能力,为该公司提供担保风险较小。本次公司对天保福源提

供的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0.3927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29%。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未对合并报表以外的单位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有关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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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八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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