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保基建: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12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
作为天保基建的独立董事,已预先对公司将提交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的《关于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进
行了充分的审查,经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并翻阅了公司 2019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相关资料,现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 2019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公司预计的 2019 年接受采暖服务是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
常支出,完全按照天津市统一的收费标准计价,是公允的关联交
易,不存在利益转移;公司预计的 2019 年提供写字楼租赁服务、
物业服务的日常关联交易完全按照市场定价,是在公平、平等、
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
公司 2019 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
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
况、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
制。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
同意将《关于 2019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马 弘
运乃建
段 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