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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源电力:关于转让关闭退出产能指标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17-06-29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51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关闭退出产能指标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国电长源河南煤
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煤业”)的全资子公司禹州市安兴煤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安兴煤业”)和禹州市兴华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华煤业”)拟以
协议转让方式将其分别所属安兴煤矿和兴华煤矿各自 30 万吨/年,合计 60 万吨/
年(根据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按 80%比例折算后为 48 万吨/年)的关闭退出产能
指标转让给关联方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煤矿(以下简称“锡林煤矿”),预计关联
交易单价为 80-100 元/吨,总金额为 3,840-4,8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向关
联方转让关闭退出产能指标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7-050)。

    二、关联交易进展情况
    2017 年 6 月 28 日,公司收到经兴华煤业(甲方,下同)、安兴煤业(乙方,
下同)与锡林煤矿(丙方,下同)三方共同签署的《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框架
协议》,其主要内容如下:
    (一)转让标的:甲、乙方承诺所属兴华煤矿、安兴煤矿关闭退出后,不享
受中央财政专项奖补资金,其退出合计 60 万吨/年产能(折算后产能指标为 48
万吨/年)有偿转让给丙方,丙方同意受让该产能指标。
    (二)定价原则:1.本次转让价格初步定于 80-100 元/吨,交易总金额为
3,840-4,800 万元。2. 以参考市场平均交易价格且不低于政府有关奖补资金额
度为原则,具体转让价格待国家能源局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上述交易后,由
交易双方根据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三)转让方式:产能指标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协议各方协商确定最终交
易价格后签署正式指标转让协议。
    (四)其他约定:本次产能指标转让完成后,甲、乙方原有的权利或义务仍
然由甲、乙方享有或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对关闭退出资产的处置、获取退还的资
源价款等)。
    (五)争议解决:双方协商解决。
    (六)报审及预付款:丙方应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将煤炭产能置换方案上
报国家能源局并获得认可。一旦获得认可,丙方即向甲、乙方分别支付预付款人
民币 500 万元整,同时商谈签署正式转让协议。
    (七)协议生效: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八)协议签订日期:2017 年 6 月 25 日。
三、其他
公司将就上述关联交易进展情况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煤炭产能置换指标转让框架协议》;
2.锡林煤矿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6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