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源电力:关于所属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2017-07-27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55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所属发电企业上网电价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
2017年7月26日,公司收到湖北省物价局下发的《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
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2号)(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湖北省决定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
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由每千
万时0.83分钱降低至每千万时0.62分钱,将省内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含税、含
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由每千瓦时0.3981元上调至每千瓦时0.4161元。未执行标
杆电价的燃煤发电企业上网电价同幅度上调。以上电价调整自2017年7月1日起执
行。
按照《通知》规定,调整前后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标杆上网电价如下表:
单位:万千瓦、元/千千瓦时(含税)
发电公司 装机容量 股权比例 调整前 调整后
国电长源荆门发电有限公司 6 号、7 号机组 64×2 95.05% 398.10 416.10
国电长源荆州热电有限公司 1 号、2 号机组 33×2 100% 398.10 416.10
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1 号、2 号
33×2 100% 398.10 416.10
机组
国电长源汉川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3 号、4 号
33×2 100% 444.56 462.56
机组
国电长源第一发电有限公司 12 号机组 33 69.15% 435.46 453.46
目前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装机容量365.03万千瓦,相关资产情况详见公司披露的
2016年年报全文中“董事会报告”部分的有关内容。
据公司初步测算,此次调整预计将增加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约1亿元。本次
电价调整对公司的影响,仅为初步预测,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17〕92
号)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