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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源电力: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9-07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7-063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7年9月6日下
午2:50在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5楼多功能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杨勤主持。本次会议同
时 使 用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网 络 投 票 于 2017 年 9 月 6 日 上 午
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系统
于2017年9月5日下午3:00~2017年9月6日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
票。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
股份 548,414,51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4832%。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48,372,68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9.479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1,835 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 0.003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5 人,代
表股份 14,328,077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292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14,286,242 股,占
公司总股份的 1.289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41,835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0038%。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
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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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补选一名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373,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5%;反对41,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5%;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86,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5%;反对41,335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5%;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其报酬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37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4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86,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4%;反对41,635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6%;弃权0股。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48,372,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24%;反对41,6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6%;弃权0股。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
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86,4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94%;反对41,635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06%;弃权0股。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
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414,441,332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93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1%;反对41,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86,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5%;反对41,335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5%;弃权0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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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所属煤炭生产企业向关联方转让
关闭退出产能指标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中国国电集团
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414,441,332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
决权的股份总数。
       总表决情况:同意133,931,8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99.9691%;反对41,33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9%;弃权0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286,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5%;反对41,335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85%;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松之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韩菁、陈伟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李刚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召开,其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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