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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源电力:关于开展债券融资的公告2019-04-12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9-02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筹集项目建设资金,
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开展债券融资的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
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同时通过交易所、证监会系统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情况
如下:
     一、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方案
     1.发行人: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10亿元人民币;
     3.发行期限:9个月;
     4.发行期限: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自
主分期发行;
     5.发行利率:本次发行超短融资券的利率为固定利率,通过簿记建档的方式
确定;
     6.发行价格:100元/百元面值;
     7.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投
资者除外);
     8.资金用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置换银行贷款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1.发行人: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总额不超过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
     3.发行期限:期限3年,分期发行,取得核准批文后1年内完成首期发行;
     4.发行利率及确定方式:根据市场询价情况确定发行利率区间,通过簿记建
档方式确定;
     5.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
本;
     6.发行价格:100元/百元面值;
     7.发行对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8.资金用途: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用途;
     9.上市场所:根据市场情况选择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10.担保方式:无担保。
     三、本次开展债券融资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
次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的发行方案基础上,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授权事项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决定本次超短期
融资券的发行时机,制定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
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
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申
报等相关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二)发行公司债券授权事项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
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订、
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品
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方式(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期发
行的数量等)、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及设置的具体内容、担保安排、还
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募集资金用途、评级安排、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
本次公开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债券
上市等与本次公开发行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主承销商及其他有关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公开发行
的申报及上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公开发行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
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
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上市事宜;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
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
的意见对本次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
实施本次公开发行;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三)授权期限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公司债券的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和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本次发行超短期
融资券和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