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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长源电力: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9-18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9-060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公司2019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19年9月17日下午2:50在武
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113号国电大厦29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
集,公司董事长杨勤主持。会议同时使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于
2019年9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接受网络投票;使用互联网投票
系统于2019年9月16日下午3:00~2019年9月17日下午3:00期间接受网络投票。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8人(其中2名股东授
权同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代表股份551,603,6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9.7710%。其中,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其中2名股东
授权同一代理人出席会议并表决),代表股份551,380,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9.7508%;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4人,代表股份223,2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0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审议表决
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 表 决 情 况 : 同 意 548,443,580 股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所 持 股 份 的
99.4271%;反对3,160,09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572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
通过。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357,14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1.9601%;反对3,160,09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0399%;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部分日常性关联交易重新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414,441,332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总 表 决 情况 : 同 意 137,010,042 股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表 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99.8890%;反对1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364,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06%;反对1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9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长源一发低温省煤器改造项目关联交易的议
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414,441,332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总 表 决 情况 : 同 意 137,010,042 股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表 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99.8890%;反对1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364,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06%;反对1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9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汉川一发热网系统增容水源改造关联交易的
议案》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方、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
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414,441,332股)不计入本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
    总 表 决 情况 : 同 意 137,010,042 股 ,占 出 席会 议 有 效表 决 权股 份 总数 的
99.8890%;反对15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10%;弃权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364,93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1306%;反对15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8694%;弃权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北大纲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熊茂垠、黄琼
   3.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熊茂垠
   4.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