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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盈峰环境: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2018-03-13  

						                           证券代码:000967            公告编号:2018-021 号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3月12日召开
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计划激励
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18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8年第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制定<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18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二期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3、2018年1月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
认真审核,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二期股权激励计划(草案)》有利于公司的
长期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同意实施本次激励计划。

    4、2018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二期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中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5、2018年1月23日,公司通过现场会议、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二期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制定<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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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18年3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二期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二期
   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监事会对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
   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关于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由于2名激励对象离职的原因,公司取消其获授股票期权资格,对应取消股
   票期权数量30万份,对本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
   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120人调
   整为118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2,745万份调整为2,715万份。除此之外,公
   司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其所获授权益数量与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一致。

       调整后,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118人,授予的股票期数量为
   2,715万份,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拟分配期权数量   占授予期权总数     占公司目前总股
                 名单
                                         (万份)           的比例             的比例
中高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10 人)             330          12.15%               0.28%
环保产业控股子公司主要管理人员
及核心骨干(业务、工程、技术人员)           2385          87.85%               2.04%
(108 人)

合计(118 人)                               2,715          100%                2.33%


       三、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调整
   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符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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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调整本次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
数量的相关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符
合《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同意
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
整。

       六、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盈峰环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已获得必
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激励计划调整、授予日、授予条件、授予对象及数量等事
项均符合《管理办法》及《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合法、
有效。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
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盈峰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