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峰环境:《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19-04-19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
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规定,建立党的工作
机构,配备党务工作人员,党组织机构设置、人
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
无 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列支。党委在
公司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
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
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公司健
康发展。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除外: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购本公司的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
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股票的公司债券;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 (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活动。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
动。
第二十三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第二十四条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以选择下
列方式之一进行: 列方式之一进行: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二)要约方式; (二)要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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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第(五)
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
应当通过公开的集中交易方式进行。
第二十五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第二十四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一) 项、第(二)项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 经股东大会决议;因第(三)项、第(五)项、
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规定 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
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公司依照第二十三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
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个月内转让或 于第二十三条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
者注销。 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
公司依照第二十二条第(三)项规定收购的本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
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 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
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年内转让给职工。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
让或者注销。
第四十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
第三十九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 使下列职权:
行使下列职权: ……
…… (十七)审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 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事项;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由股东大 (十八)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
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十二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第五十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
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 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
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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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 以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
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 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 2 日内发
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 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容。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
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 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
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 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
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 二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
一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 决议。
出决议。
第一百〇八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
第一百〇七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十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衍生品
……
投资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十八)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查公司衍生
(十九)决定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三)
品投资的必要性及风险控制情况。
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
公司的股份。
第一百二十六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 第一百二十七条 本章程第九十六条关于不得担
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本章程第九十七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 本章程第九十八条关于董事的忠实义务和第九
十八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 十九条(四)~(六)关于勤勉义务的规定,同
同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时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七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第一百二十八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单位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 单位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其他职务的人员,不
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得担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三十九条 本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 第一百四十条 本章程第九十六条关于不得担任
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一百八十六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五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八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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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 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存续。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
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五 第一百八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六条
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 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 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之日起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 15 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
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 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
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 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
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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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4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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