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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焰控股: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7-07-14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7-05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7 月 13 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7 月 12 日—7 月 13 日;其中,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3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2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7 月 13 日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晋城白马绿苑(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泽州路
白马寺南侧)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
                             1
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召集人: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王保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2、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委托代表共计24人,代表股份560,941,26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967,502,660股的57.9783%。其中,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

股份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23

人,代表股份173,451,08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67,502,660股的

17.9277%。具体如下: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

表2人,代表股份416,475,68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67,502,660

股的43.0465%;

    (2)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2人,代表股

份144,465,5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967,502,660股的14.931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对

                           2
       以下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具体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

提案                    有效表决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编码      提案名称       股份总数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通过
                          (股)      股份数(股)     决权比例   股份数(股)    决权比例    股份数(股)    决权比例

                                                        (%)                       (%)                      (%)

       关于2017年度新

1.00   增日常关联交易   173,451,083    173,400,783      99.9710        50,300        0.0290             0       0.0000    是
       预计的议案


            注:由于上述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对该提案回

       避表决。

            2、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

提案                    有效表决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编码      提案名称       股份总数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占有效表
                                                                                                                         通过
                          (股)      股份数(股)     决权比例   股份数(股)    决权比例    股份数(股)    决权比例

                                                        (%)                       (%)                      (%)

       关于2017年度新

1.00   增日常关联交易   173,451,083    173,400,783      99.9710        50,300        0.0290             0       0.0000    是
       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2017年6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王华鹏 李包产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3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关于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7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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