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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焰控股: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2019-02-20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2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焰控股”、“公司”

或“上市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山西省国资委批复同意控股股东设立山西燃气集团有限

公司的公告》(2018-002 号)。

    2019 年 2 月 19 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晋煤集团”)转发的《山西省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实

施方案>的通知》(晋国资规划〔2019〕15 号),该通知同意晋煤集

团将所持的公司 387,490,182 股 A 股流通股股份增资至山西燃气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


一、燃气集团重组整合方案

    按照省委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第 2 次、第 4 次

和第 6 次会议精神,为顺利完成我省燃气板块重组整合,引入战略投

资者,特制定《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重组整合实施方案》。

    (一)燃气集团重组整合范围

                                  1
     1、晋煤集团以旗下燃气板块资产向燃气集团增资

     晋煤集团以旗下燃气板块资产向燃气集团增资,主要包括:晋煤

集团所持山西铭石煤层气利用股份有限公司 98.55%股权、所持晋城

天煜新能源有限公司 60%股权、所持山西能源煤层气有限公司 52%股

权、所持易安蓝焰煤与煤层气共采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所

持山西晋城煤层气天然气集输有限公司 60%股权、所持山西晨光物流

有限公司 54.85%股权,以及所持山西易高煤层气有限公司 30%股权。

     晋煤集团以所持上市公司 40.05%股份价值向燃气集团增资。

     2、晋煤集团以所持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

对燃气集团进行增资

     晋煤集团以所持山西晋煤集团赵庄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

向燃气集团增资。

     3、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

限公司、山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燃气及相关资产向燃气集团增

资

     (1)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太原煤气

化”)以旗下燃气资产(不含其所持有的蓝焰控股 13.38%股份)向燃

气集团增资,范围包括:所持太原煤炭气化(集团)晋中燃气有限公

司 70%股权、所持太原市煤气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持太原

天然气有限公司 97.92%股权、所持太原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 100%

股权、所持山西华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持太原煤炭气

化(集团)临汾燃气有限公司 95%股权、所持太原煤气化燃气集团有

                              2
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所持山西燃气用具检测有限公司 100%股权、

所持左权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65%股权。

    (2)其他省属企业增资资产为:山西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以

所持山西能源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00%股权;山西煤炭进出口集

团有限公司所属山煤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所持山西煤层气有限责任

公司 30%股权,向燃气集团增资。

    上述增资以 2018 年 4 月 30 日为基准日确定评估价值,上市公司

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引进战略投资者

    1、省属企业战略投资者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子公司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潞安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以货币出资 5000 万元,通

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燃气集团增资。

    2、省外战略投资者

    华润燃气投资(中国)有限公司、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香

港中华煤气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方式(具体增资额以各企业最终的决

策为准),通过非公开协议方式向燃气集团进行增资。晋煤集团股东

方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开金融”)、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采取“不动用现金、下

沉部分股权”的方式,在燃气集团实现持股。对于其他战略投资者的

引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依法合规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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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重组整合实施步骤

       综合考虑燃气集团重组整合所涉及单位的财务审计、资产评估的

进展情况,以及晋煤集团股东方提出的股权下沉的诉求,燃气集团重

组整合方案拟分两步实施:

       第一步: 月底前,完成省内燃气资产的整合重组和煤矿的注入,

并同步引入省内四家煤炭企业增资入股。第二步:推进国开金融、中

国信达“股权下沉”和引进省外战略投资者。燃气集团重组工作全面

完成后,同步实施燃气集团由有限责任公司向股份有限公司的改造工

作。

       (四)燃气集团重组后的发展思路

       1、坚持挖潜拓新原则,提升产气能力。以晋城、阳泉、西山、

吕梁等现有区块为基础,通过加大与拥有气源区块的央企合作开发、

与省内煤炭企业合作开发、废弃(关停)矿井和采空区瓦斯抽采开发

利用等方式,实施技术提升和能力挖潜,稳步提升气量,并充分发挥

技术、人才和管理优势,加快推进新区块勘探施工进度,力争 3-5 年

内形成 30--50 亿立方米/年的新增产能。

       2、实现与中游管网企业的产权合作与业务协同。站在全省燃气

产业整体发展的战略高度,围绕构建上、中、下游全产业链的运营模

式,按照市场化的原则,积极与国新能源等中游管网企业建立多样化

的合作关系。一是按照我省燃气“互联互通”的要求,燃气集团与管

网企业建立战略联盟关系,保障管网输配顺畅,增加管网输送能力;

二是对于现有的重要管网,燃气集团通过参控股方式入股,建立起牢

                                 4
固的产权链接关系;三是对于新建管线、调峰设施等,燃气集团与管

网企业合资合作共同开发建设,实现深度融合发展。

    3、拓展城市燃气市场,提升终端销量。积极推进太原煤气化承

接煤改气、气化新农村工程,在拓展城市燃气消费市场的基础上,逐

步向我省 119 个县级行政区域延伸,填补剩余 30%的市场空间。同时,

加强与国新能源在终端燃气市场开发的协同和合作,并积极引入中燃、

北燃、新奥、华润等国内优秀城市燃气运营商,不断创新运营管理模

式,整合中小城市燃气市场,激活消费能力,争取更多的城市燃气客

户量,提高终端产品销量。

    4、加强科技创新,助力燃气产业快速发展。依托晋煤集团煤与

煤层气共采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山西省重点煤矿区

煤层气与煤炭协调开发示范工程”等高端创新平台,整合煤层气(燃

气)开发利用科技资源,立足国内、国际两个视角,加强煤层气抽采

技术的国际合作,追踪、掌握煤层气最新前沿技术,加大基础性、关

键性技术研究,以技术突破带动产业加快发展。

    通过业务统筹、资源整合、产业创新,逐步构建煤层气(燃气)

产业上、中、下游全产业链,形成“煤层气、天然气、焦炉煤气”多

气源开发利用格局,2020 年,把燃气集团打造成具有较强国际竞争

力的“山西燃气”品牌企业,自身煤层气抽采规模将达 43 亿立方米,

与央企合作形成 100 亿立方米抽采规模,全省煤矿井下瓦斯 65-70 亿

立方米抽采规模,努力实现 200 亿立方米的产量目标,并配套建设瓦

斯发电项目及煤层气抽采装备制造基地,全力将燃气产业打造成山西

                               5
省能源体系的支柱产业。

       (五)有关工作要求

       1、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规范实施增资

扩股和引入战略投资者等经济行为,各涉及重组企业要尽快履行相关

报批手续,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2、燃气集团要抓住“合作”和“联动”两个关键,加强与在山

西拥有煤层气开采权的中石油、中海油等央企的合作,加强与国新能

源等中游管网企业在燃气输送和终端市场开发的协同联动,边组建边

形成生产力。

       3、燃气集团重组工作实施完成后,要进一步做好燃气产业的整

合和优化,选择适当时机,将山西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旗下燃气股权吸收注入燃气集团。

       4、筹组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及时报请省国资委研究确定。


二、燃气集团基本情况

名称                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住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东沺三巷 3 号
法定代表人          李鸿双
成立日期            2018 年 2 月 28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9900MA0JXYX586
股权结构            截至本公告日,晋煤集团拥有其 100.00%股权。
通讯地址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晋阳街东沺三巷 3 号
经营范围            煤层气、页岩气、砂岩气勘探技术开发;燃气集输技术开发;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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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气利用和煤气共采技术咨询与服务;燃气装备制造。(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股份转让前后股权控制关系

   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一)股份转让前的股权控制关系




   (二)股份转让后的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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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燃气集团各股东持股比例待国资监管部门最终确认。

    本次股份转让尚需中国证监会豁免燃气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尚

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股份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等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公告,

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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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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