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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蓝焰控股:关于公司已离职独立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2019-03-21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04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已离职独立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今日收

到公司已离职独立董事王超群先生《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

书》,王超群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

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2、王超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5,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16% ; 本 次计 划 减持 不 超过 76,374 股 , 占 公 司总 股 本比 例

0.0079%。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姓名:王超群

    2、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王超群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05,494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0.03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个人资金安排;

    2、股票来源:以自有资金从二级市场购买;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计划减持不超过 76,374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 0.0079%。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减持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5、减持价格:按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6、减持期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二)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一致,承诺如下:

    1、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

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

之二十五;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本人所持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截至本公告日,王超群先生一直严格履行上述承诺,现其从公

司离职已满半年,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
况,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减持规则的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本公司股价情况等

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有

关规定要求,及时披露本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公告。

    2、本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票的告知书》。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