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焰控股:关于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中止审查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文件的公告2019-07-16
证券代码:000968 证券简称:蓝焰控股 公告编号:2019-031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申请中止审查豁免要约收
购义务申请文件的公告
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
的信息一致。
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集团”)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报
送了豁免要约收购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义务的申请文件,并于 2019 年 3 月 28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90637
号《接收凭证》,于 2019 年 4 月 3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90637 号《中
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单》,并于 2019 年 4 月 18 日取得中国证
监会第 190637 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
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燃气集团就有关问题作出
书面说明,并在 30 个工作日内披露反馈意见回复(详见编号为
2019-018 的公司公告)。经燃气集团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并获得同意
延期至 2019 年 7 月 12 日前上报反馈意见书面回复材料(详见编号为
2019-025 的公司公告)。
2019 年 7 月 15 日,公司收到燃气集团通知,因公司间接控股股
东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国投”)于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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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5 月撤回其于 2017 年报送的豁免要约收购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义务的申请文件,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山
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进展情况的公告》(公
告编号 2019-028),故《反馈意见》中部分问题回复内容需要与山西
国投进一步沟通确认,全部问题的落实尚需一定时间,无法在延期期
限内完成《反馈意见》回复工作。燃气集团于 2019 年 7 月 15 日向中
国证监会报送了《关于中止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豁免要约收购山西
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义务申请文件审查的申请》(山西燃气办字
【2019】16 号),申请中止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文件的审查。
本公司将持续关注燃气集团本次豁免要约收购事宜,并根据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7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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