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2019-06-05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
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我们对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经审议,我们认为:
2016 年 12 月 3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7 年 1 月 4 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发布《安
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披露后,双方积极推进本项交易的实施,但在推进工作
中遇到国家宏观政策调整及公司产业调整等困难,经公司审慎决定并与交易对方
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本次交易。本次董事会严格履行了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关联
董事回避等程序。本次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生产
经营活动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终止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意见的签字页)
安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刘兆年: 宋建波: 周利国:
2019 年 6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