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升控股:独立董事关于聘任左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2017-06-20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左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6月19日
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左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
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立
场,对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提名常务副总经理的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根据董事会提交的左风先生的个人履历和工作经历,我们认
为左风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之情形,以及
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发现
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同意聘任左风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与第八届董事
会任期一致。
特此发表独立意见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国欣、雷达、赵亮、田迎春
二 O 一七年六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