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ST高升:关于收到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2019-04-24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19-33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4 日、2019 年 4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收到河
南省滑县人民法院传票及相关法律文书暨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9-29 号)、《关于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
号:2019-30 号)。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收到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
(以下简称“滑县人民法院”)出具的(2019)豫 0526 执 1328 号执
行裁定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2019 年 3 月 27 日在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8-99 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26 号)。因公司时任董事长违规使用印章,2017 年 12 月 29 日,
公司与韦振宇、韦俊康作为共同借款人与出借人周守宾签订了《借款
合同》,向周守宾借款人民币壹仟万元整,借款利率为月息 3%,借款
期限 6 个月(自 2017 年 12 月 29 日至 2018 年 6 月 29 日),借款资金
汇至由上述借款人共同指定的北京文化硅谷资产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笔借款尚未全部归还。
    二、相关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

                                  1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2 日收到滑县人民法院寄达的《执行裁定
书》,裁定公司于该《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立即履行(2018)豫
0526 民初 6511 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限期偿还周守宾 800 万
元及利息。
    三、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根据《执行裁定书》的裁定,可能导致公司将承担对外支付义务,
目前公司的湖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账户(账号:
82010000000455091,存款余额 3,348.36 元)已被滑县人民法院冻结。
    因该事项属于违规与实际控制人签署共同借款,违反了《公司
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积极通过合法渠道主张权利,
维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时,公司将积极督促实际控制人履行
对周守宾先生负担的清偿义务以解除法院对公司账户的冻结,并要求
其赔偿公司因本案而遭受的各种损失和产生的各种费用,包含公司将
来因本案被法院划拨的所有款项,公司因解决该笔共同借款参与和
解、执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其他损失。
    公司将持续跟进相关事项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
均以本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
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四月二十三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