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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高升:关于回购注销上海莹悦科技有限公司2018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201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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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19-41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上海莹悦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
       未完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18 年度未完

成业绩承诺对应补偿股份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

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袁佳宁回避表决,
其余 10 名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公司以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的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莹悦”)
2018 年实际盈利与业绩承诺差异的情况及业绩补偿方案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16 年 7 月 14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关于核准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向袁佳宁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

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3 号),核准公司向袁佳宁发行

16,598,569 股股份、向王宇发行 16,598,569 股股份购买上海莹悦网络

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2016 年 8 月 22 日,上海莹悦完成了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上海莹悦 100%的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成为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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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资子公司。

    二、交易对方的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袁佳宁、王宇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如下:

    1、业绩承诺情况

    交易对方袁佳宁、王宇承诺,上海莹悦 201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人民币 6,000.00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7,000.00 万元,

2018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 9,000.00 万元、2019 年度净利润不低

于人民币 11,100.00 万元。前述所称净利润均指上海莹悦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上海莹悦所有者的净利润。

    2、补偿的金额(或股份)
    根据上市公司指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如

果标的公司在承诺期每个会计年度期末实际净利润数未能达到承诺

净利润数,则上市公司应在该年度的年度报告披露之日起十日内,以
书面方式通知补偿方关于标的公司在该年度实际净利润数(累计数)

小于承诺净利润数(累计数)的事实以及应补偿的股份数量,不足部

分以现金补偿的方式进行利润补偿。补偿方在各承诺年度的具体股份
补偿数额和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标的公司截至每一测算期间当期期末承诺

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至每一测算期间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

计数)÷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度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购买

标的资产总价格÷本次资产购买的股份发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若补偿方持股数量不足以补偿时,差额部分由补偿方以现金补

偿,具体补偿金额计算方式如下:

    当期应补偿现金金额=(每一测算期间当期应补偿股份数-每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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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算期间当期已补偿股份数)×本次资产购买的股份发行价格-已补

偿现金金额;

    如在承诺年度内上市公司有派息、配股、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前述公式中的“本次资产购买的股份发行

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在计算 2016 年末、2017 年末、2018 年末以及 2019 年末的应补

偿股份数或应补偿金额时,若应补偿股份数或应补偿金额小于零,则

按零取值,已经补偿的股份及金额不冲回。

    3、补偿的方式

    上海莹悦在承诺年度期间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

袁佳宁、王宇应按照以下方式向高升控股进行补偿:在高升控股聘请
的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出具上年度审计报告之日起 60

日内,由袁佳宁、王宇向高升控股支付该年度需支付给高升控股的全

部股份和现金补偿,袁佳宁、王宇各自支付的比例为本次交易前各自
所持上海莹悦股权占袁佳宁、王宇合计持有的上海莹悦股权的比例。

未能在 60 日之内补偿的,应当继续履行补偿责任并按日计算延迟支

付的利息,日利率为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
    补偿义务人中的各方对其他方应支付给高升控股的上述补偿金

及利息,均负有连带赔偿责任。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1、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众环专字

(2019)010889 号《关于上海莹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上海莹悦 2018 年度承诺利润及实际完成情

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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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年度
              承诺数             实现数           差额                完成率

2018 年度     9,000.00           2,443.62        -6,556.38          27.15%

     2、应补偿的股份数量

     2018 年 4 月 25 日,公司实施了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

公司当期总股本 510,817,668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承诺方袁佳宁和王宇所获

数量调整为每人持有 33,197,138 股,发行股价调整为 9.79 元/股。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袁佳宁、王宇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的利润预测补偿协议》及其相关补充协议,本期上海莹悦原

股东袁佳宁、王宇应补偿股份数量共计为 21,928,087 股,各补偿 50%。

     四、回购注销股份的主要内容

     1、回购注销股份目的:履行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

承诺约定;

     2、回购注销股份方式:定向回购补偿义务人所持应补偿股份;
     3、回购注销股份价格:人民币 1 元;

     4、回购注销股份数量:21,928,087 股;

     5、回购注销股份期限:交易对方应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时间
内补偿股份。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对应

补偿的股份予以回购并注销;

     6、回购注销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影响的分析:本

次回购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

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和积极性。

     五、履行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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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

二以上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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