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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高升:关于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2019-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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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71      证券简称:*ST 高升      公告编号:2019-87 号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
                       暨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罗
湖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罗湖法院”)出具的(2018)粤 0303 民初
14292 号《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案件背景及诉讼进展
    1、担保事项概述
    2017 年 11 月 17 日,北京世宇天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世宇天地”)与深圳市国信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保理”)
签署了编号为 GXBL20171117 的《国内保理合同》,由国信保理受让
世宇天地持有的北京宇驰瑞德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驰瑞德”)
开具的 4,000 万元人民币商票的全部票据权利。公司作为担保方于
2017 年 11 月 19 日向国信保理出具了《商业承兑汇票承兑担保及无
条件回购承诺函》,该承诺函系由时任董事长违规使用公章,未经公
司审批流程。上述内容公司已于 2018 年 9 月 29 日、2019 年 3 月 27
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关于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的进展
公告》(公告编号:2018-99 号)、《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回复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26 号)。
    2、国信保理案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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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保理合同到期,该笔借款尚未归还,国信保理向罗湖法院提起
民事诉讼,罗湖法院出具了(2018)粤 0303 民初 14292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查封、冻结被告宇驰瑞德、公司等七被告名下相应财产。
公司在答辩期内对该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根据罗湖法院出具的编号
为(2018)粤 0303 民初 14292 号之三的《民事裁定书》,罗湖法院裁
定将本案移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具体详见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的《关于收到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法
律文书暨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75 号)。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通知书》的主要内容
    罗湖法院根据 2018 粤 0303 民初 14292 号、14292 号之一、14292
号之二生效民事裁定书,已依法冻结、查封公司财产如下:
    1、冻结公司在中国银行仙桃支行的银行账户( 账号:
579457549528),冻结期限自 2018 年 6 月 28 日至 2019 年 6 月 27 日
(实际冻结人民币 2,140,101.39 元)。
    2、 冻 结 公 司在 中国 工 商行 仙 桃支 行 的银 行账 户 ( 账 号:
181308809026001208),冻结期限自 2018 年 6 月 29 日至 2019 年 6 月
28 日(实际冻结人民币 589,707.08 元)。
    3、冻结公司持有北京华麒通信科技有限公司 99.997%的股权,
冻结期限自 2018 年 8 月 10 日至 2021 年 8 月 9 日。
    二、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且未来的生效判决结果尚无法定论。本次诉
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尚不能确定。公司将根据案
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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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高升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一九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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