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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中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0-01-15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中基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改组选举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
的议案》;《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
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

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对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于公司董事会改组选举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我们也充分了解了被
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情况,被提名人具备相应的任职能力和条件;提名
程序和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现董事候
选人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所有董事候选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
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均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规定所要求的独立性,且均已获
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资格。因此,我们同意将以上董事候选人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选举时将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召开前已提供了《关于修改公司内控制度的议
案》及相关资料,公司本次修订内控制度,是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
引》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修订内控制度的部分条款,有利于
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本次修改相关制度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
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因此,我们同意对公司的内控制度进行修改,其中将修改后的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和《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的决策过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
我们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同意将上述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姚波     雷富阳
                                                                   2020 年 1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