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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塑科技:独立董事对2018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8-08-2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对外担保风险。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 54,846.39 万元,占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24.82%,没有超过公司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

不存在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

及其关联方、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的情况,均为日常发生的经营性

资金往来,交易价格合理、公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履行了审批、披露程序,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此页无正文,仅用于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 廖正品    邓鹏     罗绍德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〇一八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