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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佛塑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2018-09-1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佛山佛塑科技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

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查阅刘杏萍女士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我们认为刘杏萍女士符

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规定,董事

候选人的提名、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聘

任刘杏萍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并推荐刘杏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仅用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选举

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廖正品    邓鹏     罗绍德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