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塑科技:独立董事对2019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31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对 2019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
事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
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
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
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审批程序,因此同意公司 2019 年前
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3,484.45 万元。
(此页无正文,仅用于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9 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
产减值准备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名页)
独立董事: 罗绍德 周荣 于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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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