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晖股份: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2017-09-09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春晖股份 公告编号:2017-049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7 年 9 月 8 日下午 2:30
(2)召开地点:广东开平长沙港口路 10 号 19 幢公司大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4)召集人: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余炎祯董事长
(6)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17 年 8 月 22 日的《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 5 人,代表股份 636,558,87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9%;
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 17 人,代表股份 3,438,503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2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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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同时股东亦可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具体表决情况
(1)《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同意 639,997,379 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0 股,占
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弃权 0 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 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4,576,233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0%。
表决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639,762,579 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 99.96%;反对 0 股,占
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 0%;弃权 234,800 股,占到会股东代表股份总数的
0.0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对本议案的表决情况:同意 4,341,433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4.87%;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
的 0%;弃权 23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所持股份的 5.13%。
该议案获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表决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洋、陈思熠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
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
法有效,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合法,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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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备查文件
1、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公告;
2、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
示性公告;
3、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4、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5、按有关规定要求备查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开平春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9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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