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对公司有关资料的认真审阅,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 现就公司关于变更会计估计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 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泰文) (祝丽玮) (袁坚刚) 2017 年 1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