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2019-04-09
证券代码:000976 证券简称:华铁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6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订)对上市公司股份回购有关
条款的修订,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
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回购细则》”)等相关规定,鉴于相关法律政策变化以及公司实
际业务发展情况,为更好地维护股东利益,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
时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对回购股份方案的回购金额及回购股份用途进行调整(以下简称
“本次调整回购方案”),本次调整回购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表
决事项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调整前的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及进展概述
公司分别于 2018 年 6 月 24 日、2018 年 7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议案,公司拟以不低于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且
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按不超过 8 元/股
的价格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
减少注册资本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履行了通知债权人、开立回购
专用账户等法定手续,并于 2018 年 10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股份报告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 1,263,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8%,最高成交价 5.44 元/股,最
低成交价为 5.0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6,697,798.12 元(不含交易费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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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调整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调整回购金额
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 公司本次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
回购金额 低于人民币 4 亿元(含 4 亿元)且不 低于人民币 1 亿元(含 1 亿元)且不
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 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规定以及目前市场环境,公司在充分考虑外部经济
环境变化、公司的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的情况下,拟对回购
股份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回购资金规模与公司目前的财务状况匹配,有利于公
司后续的持续发展。本次调整回购金额的主要原因如下:
(1)外部资本市场环境及金融环境变化影响公司融资工作,导致原计划的
回购资金出现缺口。
(2)公司新业务拓展资金需求增加。2018 年,公司与美国西屋法维莱合
资成立的华铁西屋法维莱(青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正式展开全面筹建工作,合资公司产品种类多,涉及车门、空调、撒沙、钩缓系
统、制动系统等核心部件,随着合资公司工厂建设、团队筹建、技术研发、生产
线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工艺测试、资质认证、市场拓展等事项的逐步开展,公
司对其的资金投入逐步增加。同时,公司作为美国哈斯科铁路公司 Harsco Rail
全系列产品(如打磨车、清筛车、大修列、捣固车、吹砟车、多功能作业车等)
在中国的独家代理商,新业务拓展及中标项目执行亦需要充沛的资金支持。
(3)为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保持业绩稳定增长,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现
有产品的研发投入以及新应用市场的开发投入。
鉴于目前公司整体业务及经营情况与制定原回购方案时期相比已发生较大
变化,经治理层、管理层审慎评估,对回购方案金额进行调整。公司自有资金优
先用于保障生产经营活动,特别是新业务的发展,将促进公司可持续健康发展,
更好的维护公司价值及广大投资者权益。
2、调整回购用途
类别 调整前 调整后
回购用途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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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依法注销 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
减少注册资本等,若公司未能实施股 能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则公司 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
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具体用 销。
途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予以办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实施《回购细则》的相关要求“披露方案中包括多
种用途,但未明确各种用途对应的具体情况的,上市公司应在《回购细则》发布
之日起 3 个月内,明确各种用途具体拟回购股份的数量或者资金总额的上下限,
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回购方案做出调整,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将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事项审议,同时独立财务顾问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及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将对相关事项分别出具专业意见,以保证公
司实施股份回购的合法合规。
三、变更后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调整后的回购方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
方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9-017)。
四、本次调整回购方案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产生的影
响
截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 499,966.83 万元,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433,153.66 万元,货币资金为 19,880.33 万元。本
次方案调整后,公司拟使用人民币 1 亿元至 2 亿元自有资金实施本次回购,拟
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股东
权益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五、本次调整回购方案履行的决策程序
1、本次调整回购方案事项已经 2019 年 4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的独立董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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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表决事项审议。
六、回购方案的风险提示
1、本次调整回购股份方案存在未能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风险;
2、本次回购存在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导致回购方
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若回购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及时到位,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
风险;
4、本次回购存在因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而无
法实施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因股权激
励方案或员工持股计划未能获得内部权力机构或外部相关监管部门批准通过,导
致已回购股份无法用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调整回购股份方案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修订稿)。
特此公告。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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