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04-26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8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
备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
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 2018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规定要求,我们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
认真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报告期内,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
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17]16 号)规定要求、《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
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要求,我们对公司对外担
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
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报告期内对外担保事项如下:
(1)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为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
行申请出具以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授信事项,
向广东再担保及粤财提供了连带责任保证反担保。
(2)公司对全资孙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了
担保。
(3)全资孙公司青岛亚通达铁路设备有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青岛亚
通达铁路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了担保。
公司的上述担保行为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八届董事会
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除以上事项外无其他任何形式的累计和当期的对外担
保事项。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047 亿元,占 2017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5.01%。
我们认为:公司的担保事项相关决策程序合规,是为企业发展提供必要的支
持,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孙公司的经营状况
及债务履行能力有充分的了解,其风险处于可控范围。该担保行为不存在损害公
司利益以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 2018 年度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香港利合贸易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截止到年度董事
会会议召开之日,该关联交易尚未实施。该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
效执行了回避表决制度。我们认为:该议案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没有内幕交易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
现就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过认真阅读报告内容,查阅公司的管理制度,并与公司管理层和有关管理
部门交流,我们认为:公司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
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均能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
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
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广东华铁通达高铁
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的实际情况。
五、关于公司董事会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18 年归属于母公司
所 有 者 的 净 利 润 为 145,625,048.13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261,153,933.24 元,截止 2018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5,
528,885.11 元。公司近 3 年因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因此公司本年度
拟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
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董事会将上述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 2018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根据《会
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 2018 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
129,633,122.15 元。
我们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政策等规定,本着谨慎性原
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同意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2018 年
度报告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泰文) (袁坚刚) (祝丽玮)
2019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