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现金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10-1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现金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
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现金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山东嘉泰”)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已将上述关联交易内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沟通,我们听取了有关人
员的汇报并审阅了相关材料;公司在收购相关资产决策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调
查和讨论,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相关中介机构出具了标的资产的审计报告
和评估报告,降低了收购的风险。
2、本次收购山东嘉泰 51%股权的事项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战略布局,有
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有利于推进公司产业布局。
3、综合各第三方专业机构意见,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条件公平、合理,
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综上,我们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
议。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现金
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
字页)
独立董事:
(王泰文) (袁坚刚) (祝丽玮)
2019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