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铁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2019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0-14
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及《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现金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支付现金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山东嘉泰”)
51%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该项交易符合公司业务发展战略,有利
于公司主营业务的扩张和可持续发展;有利于充分发挥各方优势资源,发挥协调
效应,增强公司竞争力;公司在收购标的股权决策过程中,进行了充分的调查和
讨论。
本次关联交易是公司实际发展的需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允,定价依据专业评估机构出
具的评估报告,公司根据山东嘉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分期付款,交易方式符
合市场规则,公平合理,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现金收购山东嘉泰交通设备有限公司 51%股权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
二、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在标的股权交割后以山东嘉泰 51%股权作为质押,向金融机构申请
不超过 6 亿元并购贷款,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同时,本次
并购贷款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关于向银行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
(此页无正文,为《广东华铁通达高铁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
事会 2019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王泰文) (袁坚刚) (祝丽玮)
2019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