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浪潮信息: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17-02-18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泰君安”)作为浪
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潮信息”或“公司”)持续督导的
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
法律法规,对浪潮信息拟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认
真、审慎调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990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普通股(A股)股票39,556,962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5.28
元,募集资金总额999,999,999.36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977,960,442.40元,已经山东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和信验字(2016)第000005号验资报告。

    二、公司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还款情况

    2016 年 2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016 年 2 月 17 日,该议案经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决议,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
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金额不超过 3.35 亿元,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2016 年 2 月 22 日及 2 月 23 日,公司由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人民币 3.35 亿元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至 2017 年 2 月 17 日到期。截至 2017 年 2 月 15 日,公司已
将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将归还募集资
金的有关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三、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方案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进度安排,公司目前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随着公司主营
业务快速增长,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相应增加。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减少
公司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
关规定,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计划再
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亿元,使用期限
为公司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按一年期存、贷款利率测算,预
计可为公司节约712.5万元财务费用。
    若日后募集资金项目发展需要,公司将及时归还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该部分
募集资金,或利用自有流动资金及银行贷款资金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实施进度。
    公司使用该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
次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者
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
的交易。

    四、相关审批程序和核查意见

    浪潮信息于 2017 年 2 月 1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
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上述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正常进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
有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
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施计划及建设进度,不
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有关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
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通过核查公司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及其他相关
资料,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浪潮信息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
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实施,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国泰君安对本次浪潮信息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保荐代表人:彭凯、刘爱亮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