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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浪潮信息: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2018-09-08  

						证券代码:000977              证券简称:浪潮信息          公告编号:2018-075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18 年 9 月 6 日召开的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 2018 年 9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96
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
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标的股票来源: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
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标的股票数量: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3796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总股本128925.2171万股的2.94%。
      4、激励对象:经公司董事会薪酬考核委员会考核并经公司监事会审核,具
备本计划激励对象资格的人员共计136人,具体分配如下表:

                                          分配总量    分配总量占授予   分配总量占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量比例       总股本比例
                    副董事长、总经理、
  1        彭震                              40            1.05%         0.03%
                        首席执行官
  2       庞松涛            董事                36        0.95%            0.03%
  3       袁安军            董事                36        0.95%            0.03%
  4        李金          副总经理               36        0.95%            0.03%
  5       胡雷钧         副总经理               36        0.95%            0.03%
  6       郑子亮         副总经理               36        0.95%            0.03%
  7        孔亮          副总经理               30        0.79%            0.02%
  8        赵震          副总经理               30        0.79%            0.02%
  9       公维锋         副总经理               30        0.79%            0.02%
 10       孙海波         副总经理               30        0.79%            0.02%
 11        吴龙          财务总监               30        0.79%            0.02%
 12        李丰         董事会秘书              30        0.79%            0.02%
    中层人员、
                          124 人                3396      89.46%           2.63%
  核心骨干人员
        合计              136 人                3796     100.00%           2.94%

      5、行权安排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授予的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
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应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行权。
      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行权数量占获授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权益数量比例
                    自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一个行权期                                                       1/3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二个行权期                                                       1/3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第三个行权期                                                       1/3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期权行权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
票期权不得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
权由公司注销。
      6、行权价格: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初始行权价格为17.52元/股。
      5、股票期权行权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行权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
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2016年业绩为基数,2018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2018年净资产
第一个行权期
               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70%,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以2016年业绩为基数,2019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3%,2019年净资产
第二个行权期
               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100%,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以2016年业绩为基数,2020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46%;2020年净资产
第三个行权期
               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120%,且上述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本摊销前并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作为计算依据。
    (2)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
    根据《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修订稿)》,若激励对象考核不合格的,公司将按照本计划的规定,注
销其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2月1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其后公司向山东省
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省国投公司”)上报了申请材料。
    2、2018年6月22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18年7月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议案,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
了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18年7月6日,公司收到山东省国投公司《关于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有关问题的意见》(鲁国投人事〔2018〕44号),原则同
意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股权激励。
    5、2018年7月6日起至2018年7月16日,公司在内部网站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
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
异议。
    6、2018年7月24日,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浪潮电子
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及其摘要、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修订稿)》、《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二次调整)》、《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
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7、2018年9月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18年9月7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本次授予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 2017 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订稿)》相关规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行权价格由 17.52 元/股调整为 17.48 元/股。
    除上述事项外,本次授予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不存在
其他差异。

       三、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说明

    激励对象中,彭震为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庞松涛、袁安军
为公司董事,李金、胡雷钧、郑子亮、孔亮、赵震、公维锋、孙海波为副总经理,
吴龙为财务总监,李丰为董事会秘书。上述 12 人在授予日前 6 个月内无买卖公
司股票的行为。

       四、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一)授予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中关于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条件为: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
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
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业绩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
    公司 201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 20%,2016 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 7.5%,
且上述两项指标都不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以上“净资产收益率”以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净资产
作为计算依据。同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制造业”门类下的“计
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4、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条件达标,即达到以下条件: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期权的授予条件为:激励对象 2016
年个人绩效考核合格。
    (二)董事会关于本次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1、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两条任一情形。
    2、公司 2016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 25.14%,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18.88%;
公司 2016 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7.57%,高于同行业平均水平 7.37%。
       3、所有激励对象 2016 年个人绩效考核均合格。
       综上所述,公司 2018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 2018
年 9 月 7 日为授予日,向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96 万份股票期权。

       五、股票期权的授予情况

       1、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9 月 7 日;
       2、本次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 17.48 元/股;
       3、本次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共 136 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 3796 万份,
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为四舍五入的数据)

                                          分配总量     分配总量占授予   分配总量占
 序号       姓名           职务
                                          (万份)       总量比例       总股本比例
                     副董事长、总经理、
  1         彭震                             40            1.05%          0.03%
                         首席执行官
  2        庞松涛           董事             36            0.95%          0.03%
  3        袁安军           董事             36            0.95%          0.03%
  4         李金          副总经理           36            0.95%          0.03%
  5        胡雷钧         副总经理           36            0.95%          0.03%
  6        郑子亮         副总经理           36            0.95%          0.03%
  7         孔亮          副总经理           30            0.79%          0.02%
  8         赵震          副总经理           30            0.79%          0.02%
  9        公维锋         副总经理           30            0.79%          0.02%
  10       孙海波         副总经理           30            0.79%          0.02%
  11        吴龙          财务总监           30            0.79%          0.02%
  12        李丰         董事会秘书          30            0.79%          0.02%
     中层人员、
                           124 人           3396           89.46%         2.63%
   核心骨干人员
         合计              136 人           3796          100.00%         2.94%

       4、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的
情况。

       六、股票期权的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的
每个资产负债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
息,修正预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并按照股票期权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
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按照相关估值工具确定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最终确认本计划
  的股份支付费用,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
          公司以 Black-Scholes 模型(B-S 模型)来计算期权的公允价值,董事会已
  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9 月 7 日,根据授予日股票期权的公允价
  值总额确认激励成本。
          按照 2018 年 9 月 7 日收盘价 26.02 元/股,对本次授予的 3796 万份股票期
  权进行测算,则 2018 年-2022 年期权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的股票 摊销的总费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期权(万份) 用(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796         45,021       5,148      16,257     13,881       7,170      2,564

          由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计,
  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
  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
  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
  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七、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
  行核实后,监事会认为:本次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均为在公司任职人员,激
  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二次修
  订稿)》规定的任职资格,且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所述的下列
  情形:(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 12 个月内
  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
  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4)具有
  《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
  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其作为公司股
  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以 2018 年 9 月 7 日为授予日,
向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96 万份股权期权。

    八、独立董事意见

    1、董事会确定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 2018 年 9 月 7 日,
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2、截至授予日,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
条件已全部满足,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
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
建立、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
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于 2018 年 9 月 7 日,向 1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3796
万份股票期权。

    九、律师结论性意见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公司本次授予及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等事项已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就本次
激励计划公司在现阶段已经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次授予符合《公司法》、《证
劵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十、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本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浪潮信息和本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
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股票期权的授
予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授予日、激励对象、授予数量等的确定均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
办法》和公司 2018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公司本次授予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一、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关于浪潮信息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及授予事宜的法律
意见书;
       5、关于浪潮信息 2018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
告。



    特此公告。




                                       浪潮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九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