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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众泰汽车:独立董事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2017-07-31  

						                   安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
                    以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2017年7月2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金浙勇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宋
嘉先生为公司副董事长,聘任金浙勇先生为公司总裁,聘任沈义强先生、刘慧军先生、
俞斌先生、陈静先生和马德仁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杨海峰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聘任方茂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安
徽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现就董事长、副董事长的选举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经审阅本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履历,符
合《公司法》的规定,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其任职资格合法;
    2、本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公司章程》及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议选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以及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务实,具有一
定的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能胜任所聘职务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上述人员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


        独立董事:


        张炳力                  卓敏                   孔伟平




                                                    2017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