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泰汽车: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9-04-30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在报告期内,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 《公司章程》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赋予的职责,本着切实维护 公司利益和对股东负责的态度,认
真履行了监事会的职能。监事会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方面情况,
参加了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8 年度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2018 年度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认真
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未出现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董事会
的各项决议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重大决
议和决策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查、监督,认为公司经营班子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
各项决议。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在公司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在董事会和经营层的配合下,
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为公司规范运
作和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 5 次会议。相关会议决议公告均刊登在《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1、2018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A、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B、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C、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D、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E、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确认 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F、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G、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H、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I、审议通过《公司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2018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3、2018 年 5 月 11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2017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补偿义务人对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
议案》。
4、2018 年 8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形成以下决议:
A、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B、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18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C、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 2018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D、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2018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 2018 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
形成以下决议:
A、审议通过《公司 2018 年第三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B、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18 年度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出席或列席了历次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参与了公司
重大决策和讨论,认真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重大经济活动,监督公司高管人员履行
职责。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监事会对2018年度有关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能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
范运作,能够严格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决策程序科学、合法。公司本着
审慎经营的态度,建立了一系列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管人员执行公司职务
时无发生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检查,认为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
务状况良好,内控制度健全。公司 2018 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了公
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客观公正的。
3、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
为。
4、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
①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
原则,按照公司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
生产经营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②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运转有效,保证
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的充分有效。
③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
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自我评价真实、完整
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对内
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
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
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公司内部控
制的实际情况。
5、对公司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意见
本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等事项均履行了必要的决
策程序,且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
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众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