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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中绒: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12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2017-05-22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

                         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
团有限公司出售除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贸易业务以外的资产、负
债,具体包括:(1)公司持有的宁夏中银绒业原料有限公司 100%股权、江阴中
绒纺织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Todd & Duncan Limited 100%股权、Zhongyin
(Cambodia) Textile Co., Ltd. 91%股权、宁夏中银绒业亚麻纺织品有限公司 100%
股权、宁夏中银绒业毛精纺制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宁夏恒天丝路产业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 亿元劣后级出资额及相关权利义务;(2)公司持有的
羊绒、羊毛、亚麻及其混纺类纺织品贸易业务以外的非股权资产及相关负债(特
定负债除外)。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情况进行核查,说明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在 12 个月内连
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
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
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经核查,在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重大购买、
出售资产的交易行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
重大资产重组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核查意见》之盖章页)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