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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中绒: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8-01-04  

						 证券代码:000982        证券简称:*ST 中绒    公告编号:2018-11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第一大股东发生变化

    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 日收到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恒天嘉业”)提交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恒天嘉业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绒集团”)于 2018 年 1 月 2 日签署了《质

押股票转让及处置协议》,中绒集团与恒天嘉业协商一致,按照不低

于《质押股票转让及处置协议》签署日前二十个交易日*ST 中绒收盘

价平均价 90%的原则,以人民币 4 元/股的价格将中绒集团已经质押

给恒天嘉业的公司 34,444,000 股股票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规定的质押证券柜台过户的方式过户至恒天嘉业。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恒天嘉业不直接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恒天嘉

业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

天聚信”)持有上市公司 360,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94%。恒天嘉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60,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94%。

                                  1
     本次权益变动之后,恒天嘉业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4,444,000 股

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1%。恒天嘉业一致行动人恒天聚信持

有上市公司 360,00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9.94%。恒

天嘉业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394,444,000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21.85%。

       本次权益变动之前,中绒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515,940,444 股

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8.58%。本次权益变动之后,中绒集团

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481,496,444 股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26.68%。

       本次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股份转让前                     本次股份转让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恒天嘉业                     0              0      34,444,000             1.91%

恒天聚信         360,000,000         19.94%       360,000,000           19.94%

中绒集团         515,940,444         28.58%       481,496,444           26.68%

其他股东         929,102,835         51.47%       929,102,835           51.47%

合计         1,805,043,279              100% 1,805,043,279                 100%

     详细交易情况参阅公司同日刊登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业名称            恒天嘉业(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注册地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尹成海)
注册资本            105,100 万元
                                       2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14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9962931X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资金、不得从事
                   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以上
经营范围
                   各项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
                   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           2015 年 8 月 14 日-无固定期限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 42 号光明饭店写字楼 1502 室
联系电话           010-84418467-8819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恒天聚信(深圳)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海
注册地址
                   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执行事务合伙人     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尹成海)
注册资本           158,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5 年 8 月 12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499152038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
                   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股权投资(以
                   上均不含限制项目)。(以上各项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
                   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经营期限           2015 年 8 月 12 日-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股权结构           嘉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86,000        54.43%
                   恒天金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72,000        45.57%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 42 号光明饭店写字楼 1502 室
联系电话           010-84418590

     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

的情况详见同日刊登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三)中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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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绒集团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灵武生态纺织园区(灵武市南二环北侧经二路东侧)

通讯地址            灵武生态纺织园区(灵武市南二环北侧经二路东侧)

法定发表人          马生明

注册资本            168,965.34 万元

注册号码            91640000710639845N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兔毛、兔绒及毛皮加工、销售、进出口贸易(不含

                    法律法规禁止的及需要专项审批的业务);建筑材
经营范围            料、纺织品、百货、五金工具、皮革制品、服装、

                    鞋、帽、钢材、水暖配件、家用电器的批发、零售;

                    房屋租赁。

经营期限            1998 年 12 月 23 日至 2038 年 12 月 22 日

    2、中绒集团股权结构

    中绒集团股权结构如下:




     马生明                      马生国                马炜



           30.93%                    43.73%               25.34%




                              中绒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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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背景、目的

    2016 年 2 月,中绒集团和恒天嘉业签署了《股票质押合同》,约

定中绒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7594 万股股票质押给恒天嘉业,作为

中绒集团根据 2016 年 2 月 4 日《委托贷款借款合同》(编号:2016

年(小企业客户二部)委贷字 001 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编号:

2016 年(小企业客户二部)委贷字 001 号)、2016 年 4 月 15 日签署

的《委托贷款补充合同》(编号:【2016 年(小企业客户二部)委贷

字 001 号-补充 01】)以及 2017 年 1 月 17 日签署的《委托贷款补充

合同》(编号:【2016 年(小企业客户二部)委贷字 001 号-补充 02

号】)(以下简称“委托贷款系列协议”)项下 6 亿元(大写:陆亿圆

整)对恒天嘉业负有的借款本金及 10%利息偿付义务(主债务)的担
保。2016 年 2 月 29 日,双方完成了该 7594 万股股票的质押登记。

    2017 年 9 月 8 日,本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被司法

冻结的公告》,中绒集团因与上海颢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合同纠纷

一案,已涉及重大诉讼并可能影响履约能力。在此情况下,中绒集团

未能按照《股票质押合同》第十六条第 3 款约定纠正违约行为、提供

担保,导致主债权风险加大,恒天嘉业有权行使质权。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了降低主债权风险,维护

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备查文件

    1、《质押股票转让及处置协议》;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
                                5
特此公告。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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