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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 中绒: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18-07-03  

						                     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作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了事前审核,本着独立、客
观、公正的原则,对该等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 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 公司债权转让事项,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财务结构,增加公司的
现金流量,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升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
力,改善公司资产质量,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将相关议案、文件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关联董事应按规定予以回避表决。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有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_           ____ _____ ___
    童朋方                    虞世全                安国俊




                                                   2018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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