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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西山煤电: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2019-03-22  

						           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事项的事前认可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
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我们作为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前收到了关于本次董事会议案的相关材料,并听
取了公司的专项汇报,经审阅相关材料,现发表对有关事项
事前书面意见如下:

    1、对《关于拟对山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增资的关联交易
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我们认为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关联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
    公司参与山西燃气集团增资计划,有助于公司拓展煤层
气业务,优化产业布局,有利于扩大投资收益来源。为公司
持续稳定经营提供支撑。

    我们同意将涉及关联交易的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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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对《关于通过山西焦煤财务公司为临汾西山能源公
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委托贷款主要是为
保证临汾西山能源资金周转,拟为临汾西山能源通过山西焦
煤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委托贷款两年业务,以保证该
公司投产后正常生产经营。
    该项关联交易对交易各方是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非关
联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对此表示认可。
    我们同意将涉及关联交易的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由于属于关联交易和关联事项,关
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李永清 周建 赵利新 曹胜根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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