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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庆华科:201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2018-06-06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18020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为:以公司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129,639,500股为基数,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5元(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方案已获2018
年5月10日召开的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8年5月11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中
国证券报》B022版。
       2、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本次分配方案自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
化。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本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29,639,5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
基金每10股派1.66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持有
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
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7元;持股1个月
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8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
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6月13日(星期三);
    2、除权除息日为:2018年6月14日(星期四)。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8年6月1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
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
于2018年6月1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
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86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           08*****236   中国石油林源炼油有限公司
   3           08*****167   大庆高新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权益分派申请日:2018年6月4日至股权
登记日:2018年6月13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3、若投资者在除权日办理了转托管,其红股和股息在原托管证券
商处领取。
    五、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点: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路293号
    2、咨询电话:0459-6280287
    3、传真:0459-6282351
    4、联系人:崔凤玲
    七、备查文件
    1、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6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