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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工科技: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2019-12-05  

						股票代码:000988                  股票简称:华工科技       公告编号:2019-49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工科技”或“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4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
情况,拟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变更及延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7]1640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5 日向 6 名特定投资者(13 个产品)
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4,386,07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8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07,299,985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27,095,000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80,204,985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众环验字(2017)010154 号”
《验资报告》。
       公司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净额

 1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      35,349          35,349

 2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    35,031          35,031

 3       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            49,923          49,923

 4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                    60,427          57,718

                     合计                       180,730         178,021

       2017 年 12 月 9 日,经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对

                                         1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与“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
     建设项目”两个募投项目进行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完成时间为 2019 年 8 月 31
     日。具体内容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
     号 2017-57。
         2018 年 11 月 15 日,经公司 2018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
     司终止“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建设;同意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 46,309 万
     元,变更用于“应用于 5G 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研发及扩产项目”;同意将“物
     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完成时间延期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具体内容
     详见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40。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承   本报告期投   截至期末累   截至期末投
序号                项目
                                      诺投资总额     入金额     计投资金额   入进度(%)

       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
 1                                      35,349     10,511.97    26,964.79       76.28%
       化项目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
 2                                      35,031       66.48      8,143.68        23.25%
       建设项目

 3     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     49,923     3,882.71     23,488.52       47.05%


 4     智能终端产业基地项目             11,409         0          11,409         100%

       应用于 5G 和数据中心光模块的
 5                                      49,018     10,384.34    10,754.37       21.94%
       研发及扩产项目

                  合计                 180,730     24,845.49    80,760.35       44.69%

         三、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
     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8 月 31 日调整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拟终止“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中“PM2.5 传感
     器”和“薄膜型 NTC 温度传感器”两个子项目的投入,将该项目募集资金 49,923
     万元全部用于“PWM 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子项目建设,并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12 月 31 日调整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2
   (一)“激光精密微纳加工智能装备产业化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激光 精密 微纳 加工智 能装 备产 业化 项目 ”项目 募集 资金 拟投 资总额
35,349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已累计投入 26,964.79 万元。
    本项目在基建施工过程中,因受地质条件因素影响需要增加基坑支护施工,
延长了工期;因地方承办国际重大赛事,设备、材料进场延迟影响了施工进度。
目前位于未来城的园区已竣工,公司已完成搬迁工作,并将根据市场订单情况加
快设备采购进度,尽快达到投产条件。
    鉴于上述情况,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8 月 31 日调
整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二)“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基于激光机器人系统的智能工厂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35,03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已累计投入 8,143.68 万元。
    本项目中包含建设智能激光切割机和激光钣金加工智能工厂示范线,因受到
国内宏观经济和市场环境因素影响,汽车、钢铁等行业处于去库存周期,市场景
气度低迷。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入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合理运用,提升募集资金
使用效率,公司放缓了该项目的实施进度。今年以来公司整合内外部资源,发挥
软硬件整合能力,加快在船舶、桥梁、工程机械及海外市场的开拓力度,已与数
家中国制造标杆企业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就智能车间、智能产线、智慧工厂等激
光技术领域展开深度合作。今年 9 月份该募投项目已全面启动开工建设。
    鉴于上述情况,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 2019 年 8 月 31 日调
整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三)“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具体情况
    1.原项目基本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49,923 万元,至
2019 年 11 月 30 日已累计投入 23,488.52 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 893.24 万元,
设备购置 9,458.19 万元,流动资金 13,137.09 万元)
    本项目已完成 8313 平方米的厂房新建及改造,用于 PWM 控制系统及加热组
件的生产制造。
    2.项目变更及延期的情况

                                     3
    原项目的三个子项目中“PM2.5 传感器”和“薄膜型 NTC 温度传感器”子项
目未投入募集资金,拟将全部募集资金 49,923 万元用于建设“PWM 控制系统及
加热组件”子项目。
    鉴于上述情况,拟将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定 2019 年 12 月
31 日延期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
    3.项目变更及延期的原因
    本项目自 2016 年论证立项至今,传感器业务所处的行业快速发展,市场需
求和产品结构发生较大变化,本次项目变更是公司根据市场发展及实际运营情况
做出的优化调整,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1)终止“PM2.5 传感器”子项目实施的原因
    随着国家加强对环境的综合治理,户外 PM2.5 指标大大改善,空气净化行业
出现衰退,PM2.5 传感器即将失去黄金发展期。同时在室内空气质量控制中,
PM2.5 测量的占比也较小。未来随着车联网技术的发展,空气质量数据也将实现
共享,汽车无需单独安装空气检测传感器。
    (2)终止“薄膜型 NTC 温度传感器”子项目实施的原因
    薄膜型 NTC 温度传感器的应用需求领域正在逐步被 SMD 结构温度传感器所替
代,但因 SMD 结构温度传感器的市场前景尚不确定,短期内回报不明确,待日后
国内技术及市场渐趋成熟,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投入。
    (3)投入建设“PWM 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子项目的原因
    目前公司“PWM 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业务规模增长快速,对流动资金的需
求量较大,因此拟将本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建设“PWM 控制系统及加热组件”
项目。公司根据谨慎原则,有序投入,推动新技术研究及应用工作。
    4.项目变更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说明
    (1)项目基本情况及投资计划
    项目名称: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
    建设地址:孝感市孝汉大道 1 号华工科技孝感产业园
    主要建设内容变更如下:
    本项目利用公司现有建设用地 70 亩,新建厂房 42177 平方米,改建厂房 1950
平方米。新增开发设备、测试设备 866 台(套),预计新增研发、管理、技术及
生产人员 800 人。
                                    4
       本项目具体投资概算变更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前                                   变更后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金额               占比            投资金额              占比
 1      建筑工程费             9,980                19.99%           12,260               24.55%
 2      装备购置费            18,907                37.87%           21,894               43.86%
 3      装备安装费              554                 1.11%              554                1.11%
 4      工具器具费              930                 1.86%              418                0.84%
 5      其他费用                 85                 0.17%              85                 0.17%
 6      预备费                 5,000                10.02%             245                0.49%
 7      铺底流动资金          14,467                28.98%           14,467               28.98%
         合计                 49,923            100.00%              49,923              100.00%

       本项目具体效益测算变更如下:
序号                   项目                                 变更前                   变更后

 1          新增销售收入(万元)                            60,040                   63,750

 2               年均新增净利润                              9,678                   12,115

 3         财务内部收益率(税后)                           18.72%                   19.32%

 4      投资回收期(不含建设期)(年)                       4.57                        4.55

       项目变更后,效益测算指标不低于原项目盈利预测。
       (2)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随着全世界节能减排意识的提高、国家新能源电动汽车相关政策的出台,新
能源电动汽车已成为未来汽车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在解决舒适性、电池寿命问
题的同时,因电加热耗电导致续航里程降低的现象成为新能源汽车推广的重要话
题。作为新能源汽车加热系统的核心器件——PTC 加热器是提高汽车智能性、节
能性、舒适性的关键性部件。
       国内企业均处新能源汽车加热器开发的初步阶段,制备的加热器无论是结构
还是性能参数都与国外企业存在很大的差距。国内自主品牌的新能源汽车加热器
只能在自主品牌及部分合资汽车的低端车型领域内生存,市场份额不到 5%,而
随着国内自主品牌要求不断提高,现有第一代 PWM 控制型加热产品的应用范围更
加小,这对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加快新能源汽车 PWM 控制型
加热器研发和应用推广,对于打破国外垄断、掌握新能源电动车关键零部件制备
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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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是国内知名的热敏电阻制造商,占据国内温度传感器市场 70%的份额。
本项目通过对新能源汽车 PTC 加热器的研发,掌握高换热效率结构设计技术,掌
握自适应性整车热管理控制系统,完成新一代 PWM 控制型 PTC 加热器的研制。
    本项目主要产品的产能规模主要从国家及地方政策、市场需求状况、资源供
应情况、企业资金筹措能力、生产工艺技术水平的先进程度、项目经济效益及投
资风险性等多方面考虑确定。项目建成达产后,具有年产 PWM 控制系统共计 75
万套的产能规模,将有助于打破国外同类产品在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提高公司产
品的市场份额与竞争力。
    四、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的风险提示
   根据风险分析,公司在技术、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不存在重大风险,但因
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及行业发展增速放缓影响,新能源汽车商品化消费进展可能
不及预期。本次项目实施后,如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市场环境等发生不利变化,
公司可能无法有效拓展相关市场,并导致公司无法实现预期收益。
   公司将充分利用全国范围的营销网络,同时将依托技术优势,强化产品质量,
进一步推进市场开拓和品牌建设,并积极加强对大客户的营销,占领更大的市场
分额,对项目相关风险予以防范和控制,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并未改变募投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
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
    终止“物联网用新型传感器产业化项目”中“PM2.5 传感器”和“薄膜型 NTC
温度传感器”两个子项目的投入,并将该项目募集资金全部用于“PWM 控制系统
及加热组件”子项目建设,是根据外部市场环境发展情况、内部业务发展需要以
及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策,将有利于适应市场环境变化,保持持续竞
争力。公司确信变更后的投资项目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
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效益增值,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将产生
积极影响。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对变更募投项目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
                                   6
实际进展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
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变
更及延期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本
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变更及延期事项,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决议情况
    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对公司实际运营情况,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变
更及延期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谨慎决定,变更及延期方案符
合公司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变更及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华工科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及延期的事项
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尚待提交公司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华工科技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保荐机构对公
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及延期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华工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四日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