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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九 芝 堂: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9-04-30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公告文件


证券代码:000989               证券简称:九芝堂                公告编号:2019-035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
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截至2018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
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
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
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
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
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
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
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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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
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本次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本公司及其全资和控股子公司,纳入
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96.75%;纳
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
资金管理、采购业务、生产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研究与开发、
工程项目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财务报告、内部监督、子公司管理、关联
交易、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
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
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组织开展内部
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
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
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利润总额的 5%及以上。
    重要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利润总额的 3%(含)至 5%之间。
    一般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小于利润总额的 3%。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
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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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并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和不利影响;
    (b)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未能首先发现;
    (c)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合理的时间内未加以改正;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
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
目标。
    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利润总额的 5%及以上。
    重要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达到利润总额的 3%(含)至 5%之间。
    一般缺陷:该缺陷总体影响水平小于利润总额的 3%。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以假设不采取任何措施该缺陷导致经济损失可能性大小作为判断标准。当存
在以下迹象时,增加了重大缺陷的可能性,因此会特别关注以下情况:违反国家
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
统性失效、核心管理人员流失严重、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
不能得到整改、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等。
    重大缺陷:该缺陷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极大。
    重要缺陷:该缺陷存在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一般缺陷:该缺陷导致造成经济损失、经营目标无法实现的可能性很小。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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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与内部控制相关的重大事项。


    内部控制是一个动态运行且不断完善的过程。内控的建设与健全应当与公司
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
以调整。2018 年,国家逐步推行处方药销售两票制政策,为了加强处方药销售
业务的风险控制,公司根据业务变化情况,及时补充修订了与处方药销售相关的
管理制度,推动了公司内控建设体系在动态管理中逐步优化和完善。
    随着公司规模、业务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等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将继
续完善和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强化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
展。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4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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