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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关于公司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18-03-16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8-01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2018 年 3 月 14 日召开的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石家庄诚志永华显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
永华”)拟以自有资金捐赠的方式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共计 4,500 万元,
其中,公司捐赠 3,000 万元,诚志永华捐赠 1,500 万元。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龙大伟、张喜民、赵燕来、王学顺回避表决,关联监事朱玉杰回避表决。
    2、本次捐赠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一、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概述

    公司为支持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化学系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和建设世
界一流学科,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同时,为支持清华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
鼓励优秀学生全面发展,公司及诚志永华拟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提供三笔捐赠,
捐赠金额共计 4,500 万元,具体如下:
    1、第一笔捐赠 1,500 万元,公司捐赠款中的 1,000 万元划入清华大学教育
基金会拟设立的“清华诚志能动学科建设基金”,该基金为留本基金,每年以运
作收益支持清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开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和高水平师资队
伍建设;公司捐赠款中的 500 万元划入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已设立“能动系发展
基金(原热能系发展基金)”,该基金为留本基金,每年以运作收益用于支持能源
与动力工程系的学科建设和发展。该等款项分两期支付,第一期 750 万元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到账;第二期 750 万元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到账。
    2、第二笔捐赠 1,500 万元,此笔捐赠款项全部划入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拟
设立的“清华诚志化学学科建设基金”专户,用于支持清华大学化学系产业化相
关的科研、教学、创新人才引进与人才队伍建设及研究成果转化等。该等款项分
两期支付,第一期 750 万元于 2018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到账;第二期 750 万元于
2019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到账。
    3、第三笔捐赠 1,500 万元,诚志永华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捐赠款
项全部划入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已设立的“蒋南翔奖金基金”,该基金为留本基
金,每年以运作收益奖励清华大学的优秀学生。
    清华大学持有清华控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出资人,
清华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清华大学为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的主要出资
人及管理人,本次捐赠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

    法定代表人:杨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3100000500006919C

    社会组织类型:基金会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动振小楼

    业务范围:募集资金、专项资助

    原始基金数额:2000 万元

    成立登记日期:1994 年 1 月 25 日

    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

    业务主管单位:教育部

    三、本次捐赠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1、捐赠的目的

    清华大学为国家的强盛和民族的振兴做出了突出贡献,培养和造就了大批的
学术大师、兴业之士和治国之才。此次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是为了助力祖
国教育事业,特别是回馈清华大学多年来对公司发展的大力支持,积极履行上市
公司社会责任。同时,公司作为清华控股有限公司的高科技上市公司,依托清华
大学的学科优势,立志成为清华大学清洁能源、功能材料等领域的科技成果产业
化基地,并成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国际化高科技企业。为进一步加强与清华大学
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化学系的合作,支持其培养拔尖创新人才、建设高水平师资
队伍,打造世界一流学科,为公司清洁能源、功能材料等相关板块的业务不断创
新发展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持,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2、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捐赠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扩大品牌影响力,对公司当期以及未
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不利影响。

    四、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

    2018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公司与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不
存在其他关联交易。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系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支持国
家教育事业,积极回馈社会之举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业
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亦不构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
项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一方面系公司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积极回
馈社会之举措,有助于提升公司的社会形象,扩大公司影响力;另一方面可与清
华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系共同打造产学研战略合作平台,为公司提供技术支持;
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及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无不利影响。该捐赠事项及其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 3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