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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2019-03-2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

                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认真
了解了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经审慎分析,基于独立
判断,发表如下意见:

    1、关于公司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向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捐赠系公司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支持国
家教育、科研事业之举措,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当期以及未来业绩不构成
重大影响,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亦不构成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
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对外捐赠暨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
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2019 年 3 月 22 日
【本页无正文,为《诚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9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吕本富




    朱大旗




    郭亚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