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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诚志股份: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2019-12-28  

						证券代码:000990                 证券简称:诚志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1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诚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及重大资产重组的批复》([2016]2748 号),诚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公 司 ” ) 向 诚 志 科 融 控 股 有 限 公 司 等 10 名 特 定 对 象 非 公 开 发 行 新 股

865,328,275 股,并以募集资金支付购买惠生(南京)清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现
已更名为“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99.6%的股
权及建设南京诚志全资子公司南京惠生新材料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南京诚志
永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志永清”)60 万吨/年 MTO 项目。本次
发行,每股发行价格为 14.32 元,共计募集人民币 12,391,500,901.36 元,扣除

承销保荐费等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67,774,127.7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人 民 币 12,323,726,773.61 元 。 其 中 , 计 入 公 司 “ 股 本 ” 人 民 币
865,328,27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 11,458,398,498.61
元。上述事项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16]001181
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总部基地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以及相关开户行按照各银行管理权限签
       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增资至子公司后,南京诚志在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工业园支行、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诚志永清在交通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大厂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

       建投证券分别与南京诚志、诚志永清以及相关开户行按照各银行管理权限签署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以上具体内容详见 2016 年 12 月 16 日、2017 年 5
       月 1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关
       于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96、2017-042)。
              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单位/账户名称                        开户行名称                          账号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西湖支行         20073551823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站前路支行      1502205029201308856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东湖支行       36050152015000000169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总部基地支行          698909163
南京诚志清洁能源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化学工业园支行          535270104846
   有限公司
南京诚志永清能源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大厂支行    320899991010003470110
  科技有限公司

              三、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情况
              鉴于,公司 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实施
       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合计人民币 0 元。截至
       本公告日,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手续已全部办理完毕。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与
       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诚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2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