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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闽东电力: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7-08-02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17 董-08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7 月 2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

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68

号东晟泰丽园 1 号楼 3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名单如

下:

张斌、罗成忠、陈凌旭、林晓鸣、李幼玲、任德坤、汤新华、胡建华

    董事叶宏先生因出差在外委托董事林晓鸣先生代为表决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公司董

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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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17

临-21)。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2、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银行

申请项目借款的议案》;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蕉

城闽电”)成立于 2016 年 7 月,经营范围:电力销售;风电场专业运

行及维修维护服务;风资源测量、开发、评估、咨询;电力设备、风

机设备的采购、供应;旅游开发;风力发电;对新能源项目的投资和

开发建设。蕉城闽电负责开发的虎贝风电场项目总投资为 5.5 亿元,

总装机容量 60MW,30 台 2MW 风电发电机组,设计年均上网电量 1.29

亿千瓦时。该项目为公司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项目,为

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董事会同意蕉城闽电向银行申请项目借款

44000 万元,具体为: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

请项目借款人民币 22000 万元,期限 15 年,利率在签订借款合同时

蕉城闽电公司上报本公司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确定;2、向中国工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项目借款人民币 22000 万元,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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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年,利率在签订借款合同时蕉城闽电公司上报本公司并授权本公

司董事长确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已获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

募集资金到位后将部分置换该项目的银行借款。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3、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德蕉城闽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向银

行申请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宁德蕉城闽电新能

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 临-22)。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审议《关于全资子公司霞浦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银行项目借

款调整借款利率的议案》;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全资

子公司霞浦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浮鹰岛公司”)向银行

申请项目借款 43000 万元,具体为:1、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霞浦支行申请项目借款人民币 21500 万元,期限 15 年(含建设期

1.5 年),利率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 10%;2、向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申请项目借款人民币 21500 万元,期限 15 年(含

建设期 1.5 年),利率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 10%。截至 2017 年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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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月 19 日 , 中 国 建 设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霞 浦 支 行 已 实 际 借 款

69,764,800.00 元,利率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 10%,中国工商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霞浦支行已实际借款 35,306,050.60 元,利率按银行同

期基准利率下浮 10%。

    由于国家去杠杆因素的影响,今年 6 月以来银行形势发生重大变

化,原有的借款利率按银行同期基准利率下浮 10%银行已不能放款,

银行要求对浮鹰岛项目借款剩余额度利率进行调整。为了确保浮鹰岛

项目正常的建设资金需要,董事会同意对浮鹰岛项目剩余借款额度的

利率进行调整,将浮鹰岛项目剩余借款额度利率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由

浮鹰岛公司上报本公司并授权本公司董事长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5、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霞浦浮鹰岛风电有限公司银行项目

借款利率调整后继续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霞浦浮鹰岛风电有

限公司银行项目借款利率调整后继续提供担保的公告》2017 临-23)。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6、审议《关于向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授信

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厦门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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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5000 万元,授信品

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一年,利率授权董事长在签订借款合同

时确定,授信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向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厦门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额度人民币 15000 万元,授

信期限一年,利率授权董事长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确定,担保方式为信

用免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8、审议《关于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0 万元,

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贷款(含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

授信期限一年,利率授权董事长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确定,担保方式为

信用免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9、审议《关于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5
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6000 万元,授信品

种为流动资金贷款,授信期限一年,利率授权董事长在签订借款合同

时确定,担保方式为信用免担保。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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