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东电力: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20-01-15
证券代码:000993 证券简称:闽东电力 公告编号:2020 董-01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0 年 1 月 9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和传真的
方式发出。
2.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20 年 1 月 14 日在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68
号东晟泰丽园 1 号楼 3 层公司会议室召开。
3. 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8 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名,名单
如下:郭嘉祥、林崇、罗成忠、陈丽芳、雷石庆、胡建华、刘宁、
郑守光。
4.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嘉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监事及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聘任叶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公司原董事会秘书陈凌旭先生因工作调动于 2019 年 10 月 29 日辞
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务,公司董事会指定叶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
职责。为了保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董事长郭嘉祥
先生的提名,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叶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聘期与本
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叶宏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独立意见:经审阅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叶宏先生的履历及相关材料
后,我们认为叶宏先生已取得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教育
背景、工作经验能够胜任其所担任的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且其任职
资格已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其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其它法律、法规中有
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叶宏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
叶宏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68 号泰丽园 1 号楼 3
层
邮政编码: 352100
联系电话: 0593-2768805
传真号码: 0593-2098993
电子邮件: yehong5690@163.com
2、审议《关于提名叶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议,推荐叶宏
先生为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叶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叶宏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独立意见:根据控股股东宁德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提
议,推荐叶宏先生为公司董事。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履历等材料,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中有关任职资格
的规定,提名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等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叶宏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
告》(2020 临-02)。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4、审议《关于<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独立意见: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办法的制定对完善公
司治理结构,建立公正透明的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具有积极意义。办
法中制定薪酬考核方案合理,有利于调动公司高管人员的工作积极
性,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和价值提升。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交的《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并提请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批准。
5、审议《关于福安市国电福成有限公司潭头水电站集控电站侧
建设工程的议案》;
国电福成公司为闽东电力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 8000 万元;截
止 2019 年 9 月 30 日,总资产 24449.56 万元,净资产 11147.34 万元。
其所属潭头水电站总装机容量为 30MW(2*15 MW)。现潭头水电站拟
开展集控电站侧工程建设,对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继电保护、自动
化元件、UPS电源、直流系统、故障录波装置等进行升级改造,新
增二次等电位接地以及配套电缆、土建等项目,以提高电站自动化水
平,满足远方集控的要求,纳入集控中心集控管理。工程完成后能满
足电站现代化生产集控管理需求,提高设备可利用率和水能利用率,
并实现电站减员增效。该事项对公司经营、财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国电福成公司潭头水电站集控电站侧建设工程项
目,总投资 495.93 万元。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6、审议《关于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 10000
万元,授信品种为流动资金借款。授信期限一年,授信担保方式为信
用免担保, 利率授权董事长在签订借款合同时确定。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7、审议《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通知》(2020 临-03)。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1 月 14 日
附件:
叶宏,男,1970 年 1 月出生,高级会计师。曾任宁德市国有资
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助理,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现任福建闽东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不存在不得
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
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
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
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